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1)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2)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提供承诺函原件;;(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原件;;(4)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原件;。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监督管理部门:青羊区财政局。联系电线.本项目基本功能演示签到为现场签到,和线上开标同步(签到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2号3栋15楼1501,签到时间:2024年4月2日10时00分00秒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逾期未签到视为不提供基本功能演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