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中若干问题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7〕1015号)、《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闻喜县落实2018-2019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燃煤锅炉拆改工作,闻喜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工行闻喜支行等单位所用的145台燃煤锅炉使用登记证进行注销(详见清单),禁止投入使用。被公告的锅炉使用单位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特种设备股办理后续手续,如对锅炉使用证注销有异议,可在9月1日前向我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